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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用电系统-永康稳步推进智慧用电系统推广使用每套补助500元
  • 发布日期:2019-01-17      浏览次数:1073
    • 近几年来,永康市积极响应浙江省和金华市号召,有计划、有步骤在大型商场、超市、影院、网吧、银行、居住出租房以及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三场所两企业”等场所强力推广安装使用智慧用电设备,推广三年来已累计安装2105套,实时对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电流、温度、漏电数据等进行监测,及时发易异常,及时发送预警信息并处置,及时消除潜在的电气火灾危险,较好地实现了“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安全管控目标。主要做法是坚持“七项制度”。

             一是自主登记制度。永康市对从事智慧用电安装维护服务的单位全面放开,有意愿在永康从事智慧用电系统安装业务的单位,自主到市安监局相关业务科室报名登记,提交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资格证书、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身份正明与联系电hua、智慧用电产品生产单位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资料。

             二是媒体公示制度。市安监局对已自主登记的安装维护单位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合格的在《永康日报》、“永康安监”微信公众号、永康政务服务网等媒体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用户可自主选择和安装有关单位的智慧用电产品。

             三是合同管理制度。对符合《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从事智慧用电安装维护服务单位实施财政补贴基本条件的公告》要求的单位,市安监局与其签订《永康市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合作协议》,以合同的形式对安装维护单位实施严格的管理。

             四是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安装维护单位在每月25日定期上报每个月的安装进度,每半年、每年底上报工作总结,遇重大安全隐患事项要及时报告。8月份以后将各镇(街、区)智慧用电安装完成情况列入市安监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每月通报的内容。

             五是会议交流制度。通过召开安监中队长会议,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定期召开所有智慧用电安装维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通报安装进度和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收集、整理各单位对智慧用电设备推广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提高。

             六是集中决策制度。对智慧用电安装每套500元的补助费,年初安排财政资金50万元,补助决定一律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讨论决定,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确保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大额支出在阳光下运行。

             七是抽查检查制度。对安装维护单位上报经费补助的申请,市安监局专门派出检查人员对智慧用电设备安装数质量、服务态度、在线监测、故障维修记录等进行随机抽查,年内组织了7次抽查,共检查41家单位的153套设备,检查情况总体较好,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安装维护单位和用户,要求及时改正,加强运营维护,提升报警处置效率。

             新的一年,永康市将进一步加大智慧用电设备推广安装使用力度,将智慧用电推广与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减灾防灾、工贸“三场所两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大智慧用电系统推广的宣传与应用,努力构造安全生产“防护网”,有效防范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智慧用电与智慧消防”—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APP动态显示新模式

      “智慧消防与智慧用电” ——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APP动态显示新模式是基于大数据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系统,APP动态显示,总体上由两平台一服务组成,即电气火灾隐患预警平台、电气火灾隐患管理平台和电气火灾治理综合服务。通过智能传感终端采集、上传电气线路实时运行数据;预警平台发现电气火灾隐患,并将隐患信息推送给用户;管理平台监管隐患信息,并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电气火灾隐患风险评估报告;开展线下专业治理综合服务,排查治理隐患。终形成电气火灾隐患从发现、监管到治理的有效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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